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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概念框架》
采用 1989年4月由IASC批准。

2001年4月被IASB采用。

概念框架正处于修订过程中。2010年9月,IASB发布了《第1章——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和《第3章——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
汇总
  • 界定了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即提供关于报告主体的、有助于现有和潜在投资者、贷款人及其他债权人作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的财务信息。
  • 阐明了使财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有用的质量特征。有用的财务信息必须是相关的且真实反映其旨在反映的内容。如果信息具有可比较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则可进一步加强其有用性。
  • 定义了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及在财务报表中对其进行确认的标准。与财务状况直接相关的要素为资产、负债和权益。与业绩直接相关的要素为收益和费用。
  • 定义了资本和资本保全的概念。

 

IASB重新启动了其概念框架的项目。概念框架项目着重关注下列各项:报告主体、财务报表要素(包括确认和终止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IASB于2013年7月发布了涉及上述事项的讨论文件。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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