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圆桌会议共分两节,每节会议时长2.5小时。IASB理事会成员John Smith主持了这两节会议。44名与会者代表了范围广泛的准则参与者。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回应准则参与者的要求,IASB和FASB将共同考虑所有进一步措施,并且这些措施都将遵循适当程序,因此,在本次圆桌会议中未作出任何决定。
根据所收到与会者提交的建议,伦敦圆桌会议就下列主题展开讨论:
- 金融资产的减值
- 根据公允价值选择权指定的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 公允价值计量
- 披露
- 其他事项
金融资产的减值
会议主席介绍了这个主题,并突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在减值触发点和计量的指引中存在差异。
讨论主要集中在IFRS和US GAAP不同的减值模型,特别是针对债务工具的减值。多数与会者认为二者应该实现趋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作为可供出售投资的债务工具在贷款损失减值方面的差异是与会者讨论最多的问题。与采用初始实际利率计算并确认的减值相比,由于当前市场对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评估,近期的市场事项导致对可供出售投资所确认的减值损失以大大低于其根据摊余成本模型计量的金额进行确认。某些与会者更提出,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应在假定该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同基础予以确认。如果这样,由于流动性风险或信用风险导致的,超过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差异应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而不是按当前在损益中确认。这导致了更广泛的问题,即收益中的减值反映的内容——是可收回现金流量的损失还是公允价值的损失。
某些与会者提出了许多有关现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模型的解释性问题。尤其是,如果已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的进一步下跌是否被认为是进一步减值,或者这是否取决于公允价值的进一步下跌是否由无风险利率的变动而非信用质量的进一步下降造成,又或者仅当存在进一步减值触发点时公允价值的进一步下跌才属于减值损失?
用户组对已发生损失概念为基础的减值损失(即使在损益中确认的损失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是否有用给出了反馈意见。某些与会者指出公允价值可以较好地预测实际现金损失。会议还强调,虽然减值和公允价值波动存在差异,但在预计金融工具的表现时,市场通常比个人更准确。
关于对权益性证券的减值损失是否允许通过损益转回(目前是不可以转回)。某些人认为,由于触发事件是重大的或持续的公允价值跌至成本以下,所以,如果该触发事件不再适用,则减值应通过损益转回。
理事会将考虑现有的减值计量指引是否需要修订,或者是否可以在短期内引入进一步的披露以统一不同的减值方法。会议主席指出,由当前指引引起的质疑是由IFRS和US GAAP之间存在不同计量分类类别的事实造成,统一分类类别将能解决许多此类问题。
多数与会者同意这一结论。
根据公允价值选择权指定的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圆桌会议还讨论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以及从该项指定重分类至其他类别的情况。一些与会者倾向于修订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条件以达到与US GAAP的趋同(即,IFRS规定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应用不受限制),并且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范围扩展至现时不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 39)范围内的某些非金融项目安排。其他与会者提议,当不再满足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条件时,允许从原本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类别重分类至其他类别。持有该观点的参与者认为,在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时存在会计错配的情形不再存在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适当的。例如:
- 当金融资产与保险负债配对,继续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导致多项会计错配,或者
- 当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而不是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时,由信用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引起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导致错配失败,或者
- 因在当前市场下确定公允价值存在困难,主体停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管理金融工具。
会上还提出应出台何谓“许可的重分类”的规则,以允许主体在此类情况下进行重分类。
公允价值计量
关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近期收到了一份有关如何在不活跃市场内估价时考虑流动性差异的文件。尽管许多与会者均认为在不活跃市场内确定公允价值更具挑战,但都认为将价值标准化或考虑未反映当前市场参与者观点的流动性差异是不恰当的。我们注意到呈递IFRIC的文件中阐述的观点并未遵循IAS 39的要求。其他与会者提及IASB专家顾问团所作的工作并强调该指引应作为官方指引(而不是现时自愿采用的指引。)
圆桌会议与会者讨论了公允价值会计的放大效应。会上似乎就财务报告的目的不应是报告避免过度积极或消极的市场波动的“监管数字”达成一致。我们注意到,在欧盟内部,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ECOFIN)已成立了一个分析顺周期性根源的工作组,并且FASB主席Bob Herz先生和IASB主席David Tweedie先生将参与金融稳定论坛有关顺周期性的工作小组。
披露
会议主席通过阐述理事会日程表中披露主题的多个项目而引入该主题。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是2008年10月发布的对IAS 39有关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修订仅仅引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IFRS 7)的相应修订,而IFRS 7只规范年度账户的披露。报表使用者指出,在第三季度进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主体其中期财务报表的披露金额存在广泛的、不同的变化,并提议将IFRS 7规定的额外披露要求用于中期财务报表。
其他事项
圆桌会议讨论了合成债务抵押债权(CDO)的会计处理事项。许多发言者强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对于当金融工具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时是否应分离嵌入信贷衍生工具存在差异。IASB和FASB将对该事项加以考虑。
如果主体按照上个月发布的IAS 39的有关修订将资产从原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类别重分类至其他类别,是否需要评估嵌入衍生工具这一事项有待澄清。一些IASB成员指出IAS 39的有关修订并未排除评估嵌入衍生工具的要求。与会者注意到IAS 39/《解释公告第9号》(IFRIC 9)在这方面并未做出应有的明确规定。IASB理事会成员表示未来将对该事项进行处理,会议主席指出假使IASB发布相关澄清,将很有可能要求在重分类日评估嵌入衍生工具并予以追溯应用。
一位与会者注意到IASB和FASB有关终止确认及合并的项目似乎存在差异,并提出两个项目应当保持一致。
会议主席向与会者询问是否存在理事会应当考虑的其他事项。无人提出其他事项。
本摘要是根据观察者在圆桌会议上的笔记而编制,不应作为官方或最终的会议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