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中国会计法规  |  IFRS  |  联系我们 
 
新闻重温

  • 2007(本站成立)

2008年 10月 至 12月

2008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做好执行新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近日于2008年12月26日发布财会函[2008]60号《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的城市商业银行、非上市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应当正确地理解和掌握新旧准则衔接转换规定,做好首次执行日的衔接转换及2008年交易事项的处理,在此基础上编制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要求:

  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涉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当保持会计政策的前后一致性。企业2008年变更会计政策的,应当提供符合会计政策变更条件的依据和说明,不得滥用会计政策。
  2. 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对于以前期间从未涉及而于2008年新发生的交易事项,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所选择的会计政策、所做的会计估计应当保持一致;对于原已存在的差异,鼓励其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调整一致,如果调整确实存在困难的,应逐步消除有关差异并在年报中加以说明。
  3.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
  4. 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周转材料,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列报,不得列入流动资产。
  5. 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6. 企业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各项目,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特别关注估值模型以及计算参数的有关情况,并在附注中作详细披露。企业应当继续谨慎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7. 企业应当正确理解会计准则中有关“控制”的规定,合理确定企业合并类型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8. 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9. 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之间进行分配,与奖励积分相关的部分应首先作为递延收益,待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失效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10. 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谨慎确认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确认资产减值应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确认预计负债应当基于充分合理的估计基础。

企业对于上述事项已经进行的处理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通知》还规定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督促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关注重大风险领域,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具体应侧重:债务重组收益确认;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价依据;重要会计估计变化;开发费用资本化;企业合并及异常股权转让行为;套期会计的使用条件和标准;关联方关系及重大关联交易;持续经营假设等。

你可点击这里链接到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获取《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31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作出规定

中国证监会日前于2008年12月26日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以下简称“年报公告”),对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作出规定。

《年报公告》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继续落实《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35号)的要求,并在2008年年报工作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加强对上市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
  2. 加强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并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注册地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
  3.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相关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 重点关注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包括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资金占用及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等。

对于年报披露,《年报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和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的披露内容:

  1. 做好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工作
  2. 正确、合理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并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
  3. 正确理解“控制”的涵义,合理确定企业合并类型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4. 充分关注关联方之间特殊交易的经济实质,并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
  5. 正确披露境内外会计差异
  6. 正确理解、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年报公告》规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行证券业务审计力量
  2. 建立和完善同证监局保持密切沟通的机制
    应按照规定向业务地证监局报送审计计划和审计情况总结、管理建议书等。上市公司选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分别向业务地证监局汇报情况。
  3. 提高风险意识,关注上市公司风险领域
    应充分考虑由于侵占资产、经营失败、股权激励等导致的财务舞弊风险,关注资金异常流动、授权及印章管理、网上银行等重要环节和对外抵押担保、金融衍生品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将控制测试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机结合。
  4. 审慎执业,做好重点领域审计,履行充分审计程序
    结合2008年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重点关注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激励、开发费用资本化、金融工具分类、异常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特别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重大投资等重点领域;落实重要财务报表项目认定层次的实质性程序,充分履行函证、监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核等程序。

您可点击这里链接到中国证监会网站获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全文


2008年12月16日:2008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遵循性问卷

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2008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遵循性问卷。该问卷概述了在2008年10月31日或之前日期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可用于协助您考虑对此类公告的遵循情况。该问卷并不能用于取代您对此类公告的了解和对判断的运用。问卷的使用者应已充分了解有关公告,在考虑问卷的特定项目时应参考公告的原文。问卷中的项目附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适用部分的索引。本问卷共329页。请点击下载2008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遵循性问卷(Word版本)(微软Word文档的ZIP文件:英文版706k)。

该问卷包括截至2008年10月31日发布的所有新的和经修订的准则和解释公告。其中某些准则和解释公告仅在2009年才强制执行,但允许在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提前采用。尚未选择提前采用此类准则或解释公告以及选择推迟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2007版)(IAS 1 2007)引入的新术语的主体,可能希望选用2007年遵循性问卷,该问卷包括对自2008年1月1日或之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执行的所有准则和解释公告。由于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1号、12号和14号 (IFRIC 11、IFRIC 12和IFRIC 14)并非对自2007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因此在2007年问卷中以阴影显示。但是这些解释公告对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因此在使用2007问卷时应当填写相关的项目。谨此提醒您,《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第30段要求披露在财务报表报出日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和解释公告。


2008年12月15日:IAS Plus 简讯的中文版

德勤中国近日已将以下IAS Plus 简讯特别版翻译成中文。请点击下面的链接获取相关IAS Plus 简讯的中文版:

您亦可点击这里进入“IAS Plus简讯中文版”的页面下载或阅读有关IAS Plus简讯

可点击这里查找上述IAS Plus 简讯的英文原版。

2008年12月12日:2008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和披露核对表

德勤2008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和披露核对表(Word版本)现已发布(微软Word文档的ZIP文件:英文版: 502k)。该核对表中已预留位置以记录对财务报表实施的复核,可就每一个列报和披露项目填写“是/否/不适用(Yes/No/NA)”。

请注意,首次纳入该核对表的所有新的及经修订的准则和解释公告均不是对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虽然大多数此类准则和解释公告允许提前采用)。因此,对于年终截止日为2008年12月31日的主体,如果并未选择在此类准则和解释公告生效之前提前采用,并且希望推迟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2007版)(IAS 1 2007)引入的新术语,则建议其使用包含对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所有准则和解释公告的2007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和披露核对表。2007核对表与2008核对表的唯一的不同是:由于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1号、12号和14号 (IFRIC 11、IFRIC 12和IFRIC 14)并非对自2007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而是对自2008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因此在2007年核对表中以阴影显示,如此类解释公告适用,使用2007核对表时应当填写相关的项目。

您可点击这里获得德勤发布的各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范例和相关的核对表(包括翻译版)。


2008年12月12日: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近期修订的简讯

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一份有关对《IFRS1-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的IAS Plus简讯特别版(英文版:PDF 94k)。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IFRS 1)于2003年首次发布以来,对该准则的频繁修订令其变得更为复杂和更不清晰。刚刚发布的新版IFRS 1仍保留旧版的主旨,但其结构发生了变化。新版IFRS 1将取代旧版并对在自200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内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2008年12月3日:《iGAAP 2009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引》

德勤新的《iGAAP 2009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引》(英文版)是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应用的权威性指引。2,700页的指引就一系列广泛的事项提供关键和相关的指引,包括报告主体主要考虑事项的分析,以及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清晰明确的解释。此外,本出版物还包含专家评论,特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未有阐述、含糊不清或不明确的规定,为准则的应用提供进一步支持,并同时包含大量的说明性示例以展示各项准则在实务中的应用。

《iGAAP 2009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引》可通过律商联讯(Lexis-Nexis)网站www.lexisnexis.co.uk/deloitte在线购买,或者致电+44 (0) 845 370 1234。价格为£85,ISBN 9780754535836,产品代码DIGGI。有关本刊物的进一步信息请参阅此小册子(英文版:PDF 246k),该小册子同时包含通过律商联讯获得其他德勤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英国公认会计原则出版物的信息,包括:

  • iGAAP 2009 – 在英国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报告
  • iGAAP 2009 – 英国上市集团的财务报表
  • iGAAP 2008 –金融工具:IAS 32、IAS 39和IFRS 7的相关说明
  • ukGAAP 2009 – 英国非上市主体的财务报告
  • ukGAAP 2009 –英国非上市集团的财务报表


2008年12月3日:有关《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7号》(IFRIC 17)的简讯 - 非现金分配

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题为《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7号》:非现金分配的新解释公告的IAS Plus简讯特别版(英文版)。该解释公告于2008年11月28日发布,并对自2009年7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提前采用。IFRIC 17适用于非现金资产的按比例分配(同一控制下的交易除外)。


2008年12月2日:美国证监会“按市值计价”圆桌会议提要

美国证监会(SEC)于2008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轮同时也是最后一轮有关公允价值计量或“按市值计价”(MtM)会计处理的圆桌会议。美国证监会有关按市值计价会计处理的研究是《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的强制要求。该圆桌会议着重关注按市值计价会计处理面临的挑战以及会计准则的潜在改进,与会者包括投资者、发行人、审计师、及其他拥有按市值计价会计处理经验的人士。德勤观察员有关该圆桌会议的初步及非官方的记录如下:

会议达成的一般共识
会议达成的一般共识是,遵循公告第157号1的公允价值会计处理并非现时市场动荡的根本成因。与会者指出,监管机构不应只着眼公告第157号而局限处理现时实务中不断出现的某些问题的方法,例如改变法定资本要求以解决按公告157号计量而引起的资产萎缩。此外,与会者大力支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并指出准则制定过程需免受政治或监管方面的干预。
会议讨论的三个主题
减值指引

与会者同意准则制定者应重新考虑非暂时性减值的指引,并提出若干建议,包括(1)债务证券投资减值的指引(公告第115号2)应与贷款减值的指引(公告第114号3)保持一致;及(2)区分信用相关的减值损失与公允价值其他变动导致的减值损失。代表投资者和审计师的与会者建议,采用将债务证券的信用损失立即计入损益、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其他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平衡销)的计量模型;信用损失将按类似于公告第114号模型的方式基于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动计算。若干代表财务报表编制人的与会者建议,投资应按摊余成本计量以便只有与信用相关的损失才予确认,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每季度一次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并指出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流动性损失将造成权益的误报从而影响法定资本要求。

额外的披露

与会者同意有需要(1)提供更为综合的披露,这可能包括预测性信息(如,敏感性分析);及(2)详细探讨管理层估计公允价值时使用的技术和参数。某些与会者建议在年终财务报告发布之前,监管机构或准则制定者应规定额外的披露要求。

列报

与会者同意,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更完善的收益表列报将提高财务报表对投资者的透明度和可用性,且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应考虑将改进财务报表列报作为其长期项目的一部分。


1《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
2《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5号—对债务证券及权益证券的某些投资的会计处理》
3《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14号—债权人对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


2008年12月2日:有关非现金资产分配的《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7号》(IFRIC 17)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7号——向所有者分配非现金资产》(IFRIC 17)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7号——向所有者分配非现金资产》明确:

  • 如果股利已适当地批准且主体无法再作出改变,则应确认应付股利。
  • 主体应按待分配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应付股利。
  • 主体应将已分配净资产的账面金额与已付股利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
  • 如果持有的将分配给所有者的净资产满足终止经营的定义,主体应提供额外披露。

IFRIC 17:

  • 适用于非现金资产的按比例分配(同一控制下的交易除外)。
  • 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 对自2009年7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2008年11月27日:金融危机圆桌会议记录

为了应对当前市场环境带来的挑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决定召开一系列圆桌会议,就当前最紧急的会计事项和如何处理这些事项征求准则参与者的意见。首次圆桌会议已于2008年11月14日在伦敦举行。第二次会议将于2008年11月25日在美国康涅狄格州诺瓦克市FASB的办公地点举行。最后一次圆桌会议将于2008年12月3日在东京日本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办公地点举办。下列内容是德勤观察员在伦敦圆桌会议中作的初步和非官方的会议记录。

IASB-FASB全球金融危机圆桌会议记录
2008年11月14日于伦敦
伦敦圆桌会议共分两节,每节会议时长2.5小时。IASB理事会成员John Smith主持了这两节会议。44名与会者代表了范围广泛的准则参与者。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回应准则参与者的要求,IASB和FASB将共同考虑所有进一步措施,并且这些措施都将遵循适当程序,因此,在本次圆桌会议中未作出任何决定。

根据所收到与会者提交的建议,伦敦圆桌会议就下列主题展开讨论:

  • 金融资产的减值
  • 根据公允价值选择权指定的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 公允价值计量
  • 披露
  • 其他事项

金融资产的减值

会议主席介绍了这个主题,并突出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在减值触发点和计量的指引中存在差异。

讨论主要集中在IFRS和US GAAP不同的减值模型,特别是针对债务工具的减值。多数与会者认为二者应该实现趋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作为可供出售投资的债务工具在贷款损失减值方面的差异是与会者讨论最多的问题。与采用初始实际利率计算并确认的减值相比,由于当前市场对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评估,近期的市场事项导致对可供出售投资所确认的减值损失以大大低于其根据摊余成本模型计量的金额进行确认。某些与会者更提出,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应在假定该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同基础予以确认。如果这样,由于流动性风险或信用风险导致的,超过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差异应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而不是按当前在损益中确认。这导致了更广泛的问题,即收益中的减值反映的内容——是可收回现金流量的损失还是公允价值的损失。

某些与会者提出了许多有关现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模型的解释性问题。尤其是,如果已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公允价值的进一步下跌是否被认为是进一步减值,或者这是否取决于公允价值的进一步下跌是否由无风险利率的变动而非信用质量的进一步下降造成,又或者仅当存在进一步减值触发点时公允价值的进一步下跌才属于减值损失?

用户组对已发生损失概念为基础的减值损失(即使在损益中确认的损失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是否有用给出了反馈意见。某些与会者指出公允价值可以较好地预测实际现金损失。会议还强调,虽然减值和公允价值波动存在差异,但在预计金融工具的表现时,市场通常比个人更准确。

关于对权益性证券的减值损失是否允许通过损益转回(目前是不可以转回)。某些人认为,由于触发事件是重大的或持续的公允价值跌至成本以下,所以,如果该触发事件不再适用,则减值应通过损益转回。

理事会将考虑现有的减值计量指引是否需要修订,或者是否可以在短期内引入进一步的披露以统一不同的减值方法。会议主席指出,由当前指引引起的质疑是由IFRS和US GAAP之间存在不同计量分类类别的事实造成,统一分类类别将能解决许多此类问题。

多数与会者同意这一结论。

根据公允价值选择权指定的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圆桌会议还讨论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以及从该项指定重分类至其他类别的情况。一些与会者倾向于修订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运用条件以达到与US GAAP的趋同(即,IFRS规定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的应用不受限制),并且将公允价值选择权的范围扩展至现时不属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 39)范围内的某些非金融项目安排。其他与会者提议,当不再满足公允价值选择权的条件时,允许从原本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类别重分类至其他类别。持有该观点的参与者认为,在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时存在会计错配的情形不再存在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适当的。例如:

  • 当金融资产与保险负债配对,继续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导致多项会计错配,或者
  • 当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而不是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时,由信用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引起的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导致错配失败,或者
  • 因在当前市场下确定公允价值存在困难,主体停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管理金融工具。

会上还提出应出台何谓“许可的重分类”的规则,以允许主体在此类情况下进行重分类。

公允价值计量

关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IFRIC)近期收到了一份有关如何在不活跃市场内估价时考虑流动性差异的文件。尽管许多与会者均认为在不活跃市场内确定公允价值更具挑战,但都认为将价值标准化或考虑未反映当前市场参与者观点的流动性差异是不恰当的。我们注意到呈递IFRIC的文件中阐述的观点并未遵循IAS 39的要求。其他与会者提及IASB专家顾问团所作的工作并强调该指引应作为官方指引(而不是现时自愿采用的指引。)

圆桌会议与会者讨论了公允价值会计的放大效应。会上似乎就财务报告的目的不应是报告避免过度积极或消极的市场波动的“监管数字”达成一致。我们注意到,在欧盟内部,欧盟经济财政部长理事会(ECOFIN)已成立了一个分析顺周期性根源的工作组,并且FASB主席Bob Herz先生和IASB主席David Tweedie先生将参与金融稳定论坛有关顺周期性的工作小组。

披露

会议主席通过阐述理事会日程表中披露主题的多个项目而引入该主题。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是2008年10月发布的对IAS 39有关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修订仅仅引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IFRS 7)的相应修订,而IFRS 7只规范年度账户的披露。报表使用者指出,在第三季度进行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主体其中期财务报表的披露金额存在广泛的、不同的变化,并提议将IFRS 7规定的额外披露要求用于中期财务报表。

其他事项

圆桌会议讨论了合成债务抵押债权(CDO)的会计处理事项。许多发言者强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对于当金融工具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时是否应分离嵌入信贷衍生工具存在差异。IASB和FASB将对该事项加以考虑。

如果主体按照上个月发布的IAS 39的有关修订将资产从原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类别重分类至其他类别,是否需要评估嵌入衍生工具这一事项有待澄清。一些IASB成员指出IAS 39的有关修订并未排除评估嵌入衍生工具的要求。与会者注意到IAS 39/《解释公告第9号》(IFRIC 9)在这方面并未做出应有的明确规定。IASB理事会成员表示未来将对该事项进行处理,会议主席指出假使IASB发布相关澄清,将很有可能要求在重分类日评估嵌入衍生工具并予以追溯应用。

一位与会者注意到IASB和FASB有关终止确认及合并的项目似乎存在差异,并提出两个项目应当保持一致。

会议主席向与会者询问是否存在理事会应当考虑的其他事项。无人提出其他事项。

本摘要是根据观察者在圆桌会议上的笔记而编制,不应作为官方或最终的会议摘要。


2008年11月20日:中注协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日前于2008年11月12日印发会协[2008]83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专项审计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专项审计指引》指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申报企业委托,对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包括对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2个项目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专项审计报告的编写等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并以附录形式提供了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以及上述2个项目的明细表及其编制说明参考格式。

您可点击这里链接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2008年11月20日:证监会修订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日前于2008年10月31日发布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修订对非经常性损益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该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解释性公告第1号》规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其中第14至19项为本次修订新增:

  1.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 债务重组损益;
  1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解释性公告第1号》要求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并在附注中单独说明对上述第21项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和附注说明予以充分关注,并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及其说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进行核实。

您可点击中国证监会网站内有关链接阅读《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2008年11月14日:国际证监会组织致20国首脑的信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在11月15日华盛顿峰会召开之前向20国首脑致信,回顾了IOSCO高质量的全球证券监管工作,指出IOSCO工作中关注的四个主要领域之一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准则制定者对负责监督公众公司报告的国内监管机构的责任”,并附上IOSCO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治理的声明。请点击这里下载IOSCO致20国首脑的信(英文版:PDF 98k)。有关会计准则的声明摘录如下:

IOSCO支持健全的、国际公认的且一致运用的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和应用。为实现这一目标,准则的制定过程必须是负责任的,并得到适当的咨询。据此,IOSCO鼎力支持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制定和维护为投资者提高透明度的高质量准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者(包括IASB)。如果准则制定者能够在没有受到不当政治压力的情况下,行使独立的判断、依赖他们的技能、经验和预定程序(due process)并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将能够最好地制定高质量的准则。因此,作为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国际组织,IOSCO支持准则制定者的相关角色和工作。

同时,IOSCO的成员对保护各自市场的投资者负有直接责任。为履行其职责,IOSCO成员必须要有办法确保会计准则制定者是为维护投资者的最佳利益而工作。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司法管辖区被采用。对于允许或要求在其司法管辖区内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考虑这样做)的证券监管机构,在保护IASB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者的独立性和诚信、与确保IASB为投资者最佳利益制定准则的责任之间取得平衡是至关重要的。


2008年11月14日: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文件的简讯

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一份IAS Plus简讯特别版,阐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的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文件(英文版:PDF 208k)。该讨论文件于2008年10月16日发布,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4月14日。该讨论文件阐明了IASB与FASB有关如何以最佳方式在财务报表中列报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的初步意见,但不涉及此类项目的确认或计量。请点击获取以往发布的所有IAS Plus 简讯。您亦可通过电子邮件免费订阅

2008年11月13日:会计准则不应受到政治干预

国际公司治理网络(International Corporate Governance Network, ICGN)发布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公开声明(英文版:PDF 62k)。该声明在定于2008年11月15日召开的国际金融危机峰会举行之前发布,呼吁与会的领导人将加强公司治理纳入恢复市场信心的一系列措施之中。ICGN的大部分成员是机构投资者,其管理的资金总额超过15兆美元。ICGN明确指出会计准则的制定不应受到政治干预:

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制定不得受到政治干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因其亲周期性效应(pro-cyclicality)而备受责备。投资者通常支持反映实际状况的公允价值。虽然仍面临着若干的挑战,但摈弃这一计量方法将削弱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的信心。重要的是需要认识到财务报告采用的公允价值与计量法定资本需要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会计准则同时需要就何时报告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作出更清晰的规定。


2008年11月13日:会计监管委员会建议欧盟推迟采用《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2号》

欧盟委员会的会计监管委员会(ARC)于2008年11月6日召开会议。尽管官方的会议记录尚未在欧盟委员会网站上刊载,但与会的观察员指出,ARC就《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 12)形成以下决定:欧盟委员会应批准自2010年起在欧洲强制采用IFRIC 1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IFRIC 12的生效日期为自2008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会计年度。ARC特别建议,应强制欧盟的公司在欧盟委员会正式批准采用IFRIC 12后的首个会计年度内采用IFRIC 12。如果IFRIC 12如期在2009年1月被批准采用,则意味着IFRIC 12将自2010年起在欧洲生效。ARC建议允许提前采用。


2008年11月13日:欧盟国家首脑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行改革

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于2008年11月7日在布鲁塞尔会面,讨论协调欧盟应对信贷危机的有关措施。该会议同时为即将于11月15日在华盛顿举行的20国首脑会议做准备。在欧盟领导人会议报告(英文版:PDF 101k)中,与会的领导人重申其“构建改革国际金融体系的长期路径”的决心,并同意欧洲应引入一套“构建新的国际金融体系”的原则。该原则将在即将召开的20国首脑会议上讨论,包括:

  1. 任何的金融机构、市场领域或司法管辖区均必须受到相称的和充分的监管或至少受到监督。
  2. 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基于问责制和透明的原则。
  3. 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允许风险评估以避免产生危机。
  4. 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更高效的金融体系中发挥中心作用。

对于上述的原则2,欧盟领导人指出:

2. 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基于问责制和透明的原则。

  • 必须通过更全面的信息体系确保金融交易的透明度,该信息体系不再忽略可审计、可核实账户中广泛的金融活动。
  • 必须对导致承受过度风险的安排进行检查,特别是债务证券化程序和付款政策。
  • 必须修订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审慎规则及会计准则,以确保其不会在经济增长期内产生投机泡沫以及在经济放缓期内令危机恶化。
  • 准则制定机构(特别是会计领域内的机构)必须进行改革,以允许所有相关各方(特别是审慎监管机构)进行真正的对话。

欧盟领导人同时敦促20国首脑“采纳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并回顾公允价值规则在金融行业的应用,以审慎规则下提高一致性”。


2008年11月5日:有关建议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的简讯

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一份IAS Plus简讯特别版,阐述了IASB改进有关金融工具披露(IFRS 7)的建议(英文版:PDF 202k)。该等改进建议刊载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之中。这些建议是IASB应对信贷危机举措的组成部分之一,采纳了获西方七国财长支持的金融稳定论坛的提议,反映了IASB专家咨询组有关不活跃市场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讨论。该名为《改进有关金融工具的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可从IASB网站免费下载。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8年12月15日,建议该修订于2009年7月1日生效。


2008年11月5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有关公允价值的指引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在不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实用指引,包括由IASB人员编制的汇总文件以及IASB为应对有关事项而成立的专家咨询组的报告终稿:

  • 汇总文件阐述了专家咨询组报告的有关背景,强调了不活跃市场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重要事项,考虑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美国证监会(SEC)近期发布的文件且与该等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 专家咨询组报告阐述了专家用于计量不活跃市场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实务,以及在该等情况下公允价值的披露。该报告就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所运用的程序和判断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实用指引。

请点击下述链接查阅:


2008年11月3日:欧盟委员会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

欧盟委员会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呈递书面建议,要求IASB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 39)或对其作出相应诠释,以确保为2008年终财务报告目的及时解决下述三个特定事项:
  • 现时通过采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而被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出于与将原归类为为交易而持有类别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相同的原因及在相同的条件下,应能够被重分类为其他类别且不按公允价值计量。
  • 明确合成债务抵押债券(CDO)是否包含嵌入信贷衍生工具。现时对IAS 39的诠释认为,IAS 39要求将此类嵌入信贷衍生工具与主合同分离并按公允价值计量;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并不要求单独确认嵌入衍生工具。
  • 对适用于可供出售的带息金融资产的减值规则进行调整,以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够按与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债务工具相同的方式处理。该变更会带来的影响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公允价值减少将在权益中保留,而不是按IAS 39的现行要求计入损益。

欧盟委员会呈递IASB的信函附录中还提出了第四项修订要求- 除允许债务工具减值损失的转回外,还应允许权益证券减值损失的转回。欧盟委员会的信函(英文版:PDF 249k)还指出:

近期的进展产生了一系列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会计作用相关的更广泛的问题,我们希望就这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作进一步探讨。这一事项同时应结合IASB的进展中项目予以综合处理。可能有需要调整进展中项目的时间表以应对当前危机下某些迫切的需求。


2008年10月30日:关于IAS39 重分类的更新的新闻简报

2008年10月24日,我们发布了IAS Plus 新闻简报,解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允许实体在有限的情况下将非衍生金融资产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和“可供出售”类别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IAS39修订。如我们在以下新闻中所述,IASB用其2008年10月份的简报对该重分类规定的生效日提供了澄清性指南。我们更新了德勤IAS Plus简报《对IAS39 和IFRS7 的修订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以反映IASB这一新的澄清指南。您可点击以下链接取得有关IAS Plus简讯。

您可点击这里进入“IAS Plus简讯中文版”的页面下载或阅读其他中文版IAS Plus简讯


2008年10月30日:IAS 39 重分类—还有两天时间!

IASB发布了指南,以澄清其超常规快速完成的对IAS39的修订的生效日期。该修订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将特定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该澄清指南载于2008年10月份IASB Update 新闻简报的第一页,可自IASB的网站免费下载
关键日期包括:

  • 重分类不能追溯应用至2008年7月1日之前
  • 将某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并将重分类日期确定在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之间的,有关决定必须在2008年11月1日前作出
  • 2008年11月1日或之后进行的所有重分类将自重分类之日起有效,无论会计期间起始于何日

所以,希望利用修订中追溯应用金融资产重分类所带来好处的实体,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切实采用,因为该日或其后的任何重分类将只能自重分类之日起有效。


2008年10月24日:欧洲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和欧洲保险及职业养老金监管委员会发布有关会计的联合声明

欧洲银行业监管委员会( CEBS )、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和欧洲保险及职业养老金监管委员会(CEIOPS)发布了一份有关近期会计进展的联合声明(英文版:PDF 24k),强调了制定针对欧洲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责任。CEBS、CESR和CEIOPS赞扬了IASB就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披露及其他信贷危机事件作出的迅速回应。对于公允价值计量,该联合声明指出:

欧洲的财务报表编制人、审计师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应留意IASB人员就美国证监会(SEC)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8年10月2日发布的有关公允价值会计澄清事项所持的立场;IASB于2008年10月14日发布的新闻稿再次确认了这一立场。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澄清事项已经IASB人员审议并认为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 39)一致。特别是,CEBS、CESR和CEIOPS接纳并支持上述澄清事项所涵盖的下述主题:

  • 管理层的内部假设。在证券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如果管理层的估计已考虑到当前市场参与者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并包括适当的风险溢价,则使用该管理层估计是可以接受的。
  • 在评估可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各种信息时对市场报价(如,经纪人的报价或定价服务所提供的信息)的使用。经纪人的报价可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参考信息,但该报价在证券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不一定具决定性。
  • 在计量公允价值时无序交易的结果不具决定性。廉价清算或强迫清算并非有序的交易。须运用判断来确定特定的交易是否强迫性交易或无序交易。
  • 不活跃市场中的交易可能影响公允价值计量,它们可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参考信息,但可能不具决定性。须运用判断来确定市场是否活跃。

应欧盟经济财政事务委员会(ECOFIN)于2008年10月7日召开的会议要求,CEBS、CESR和CEIOPS鼓励欧洲的财务报表编制人和审计师立即采用上述IASB人员的立场。


2008年10月24日:有关金融资产重分类的简讯

2008年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的修订。此次修订是应准则制定参与者的要求而发布,以在欧盟内部就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能力建立一个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平等的应用平台”。对IAS 39的修订允许主体在限定情况下将某些原归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及“可供出售”类别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该重分类将导致额外的披露要求。修订的生效日期为2008年7月1日(在修订发布日之前)。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IAS Plus简讯特别版《对IAS 39和IFRS 7的修订—金融资产的重分类》(英文版:PDF 97k),解释了修订的有关内容。


2008年10月2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信贷危机的联合咨询小组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设立一个由监管者、财务报表编制者、审计师、投资者及财务报表的其他使用者组成的全球咨询小组,以协助确保在全球范围内按协调一致的方式考虑全球经济危机所产生的报告事项。IASB与FASB将于2008年10月20~21日召开联合会议,讨论咨询小组将考虑的初步议题。请点击这里查阅相关的新闻稿(英文版:PDF 100k)。


2008年10月22日: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讨论文件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联合发布了名为《有关财务报表列报的初步意见》的讨论文件以征求公众意见。该项目的目标是制定一项准则,要求主体以能清晰传达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方式来列报财务报表。该项目规定了如何以最佳方式在财务报表中列报资产、负债、收益、费用、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但并沒讨论此类项目的确认或计量。IASB与FASB建议财务报表的列报应符合下述两个目标:

  • 内在一致性。财务报表信息的编排应使读者能够理解各份不同报表中的信息流程。
  • 分解性。应对有关经济事件产生不同效应的信息加以分解。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IASB与FASB在讨论文件中制定了以原则为基础的格式编排,详情如下:

财务状况表

综合收益表

现金流量表

经营

  • 经营资产和负债
  • 投资资产和负债

经营

  • 经营收入和费用
  • 投资收入和费用

经营

  • 经营现金流量
  • 投资现金流量

融资

  • 融资资产
  • 融资负债

融资

  • 融资资产收入
  • 融资负债支出

融资

  • 融资资产现金流量
  • 融资负债现金流量

所得税
 

所得税
持续经营(经营和融资)的所得税

所得税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
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

终止经营
 

 

其他综合收益
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

 

权益

 

权益

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4月14日。请点击这里查阅相关的新闻稿(英文版:PDF 55k)。IASB的目标是在2010年之前发布建议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 1)的征求意见稿。


2008年10月17日: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有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英国、意大利和爱尔兰实施情况的研究

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ICAS)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英国、意大利和爱尔兰实施情况的对比研究。该研究就以下问题进行探讨:

  • 在额外披露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利润和权益的影响方面,财务报告的相应变更;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施的相关成本;
  • 采用者实际应用时遇到最多问题的国际会计准则;及
  • 就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而言,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信息的有用性。

ICAS希望该研究有助于各家公司在未来对国际准则的实施。可从ICAS网站下载研究报告的全文及汇总摘要:


2008年10月15日:《美国紧急经济稳定法案》的影响

德勤(美国)发布了《预警》简讯,汇总了2008年《美国紧急经济稳定法案》的主要规定,并探讨了该法案提出的未来几周内可能需要考虑的会计、税务和经营问题。请点击这里下载德勤(美国)的《预警》简讯(英文版:PDF 210k)。

该简讯中探讨的会计考虑事项包括:

  • “非暂时性减值(OTTI)”的评估
  • 将金融资产和负债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或非暂时性减值
  • 确认受益权的利息收入和减值
  • 债权人对贷款减值的会计处理
  • 抵押银行机构进行的会计处理
  • 公允价值的计量
  • 认股权证和负债/权益的分类
  • 担保会计处理
  • 对合格特殊目的实体(QSPE)持有贷款的修改
  • “追回”赔偿的考虑
  •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 披露的充分性


2008年10月15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有关金融工具披露的征求意见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建议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的征求意见稿。该建议修订反映了IASB应对信贷危机的举措及其对获西方七国财长支持的金融稳定论坛提议的采纳,并同时反映了IASB专家咨询组有关不活跃市场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讨论。该名为《改进有关金融工具的披露》的征求意见稿可从IASB网站免费下载。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8年12月15日,建议该修订于2009年7月1日生效。请点击这里查阅相关的新闻稿(英文版:PDF 93k)。

该征求意见稿建议对IFRS 7进行以下修订:

公允价值披露

  • 引入公允价值披露的三个等级(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SFAS 157)相类似的等级)
  • 对未采用可观察市场数据计量的公允价值余额的调节
  • 对三个等级之间变动的调节(包括相关理由)

流动性风险披露

  • 明确披露须包括的工具的范围
  • 根据实体风险管理程序披露衍生金融负债的流动性风险
  • 披露非衍生金融负债预计的剩余期限(如果实体按此管理有关风险)
  • 加强流动性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之间的联系


2008年10月1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以允许某些重分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39)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的修订,以允许对某些原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类别或可供出售类别的金融工具进行重分类。该修订使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引入了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相同的、在极少数情况下允许进行重分类的可能性。该修订自2008年7月1日起生效。您可点击这里查阅IASB的新闻稿(英文版:PDF 168k)。


2008年10月13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不活跃市场内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指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8年10月10日发布了FASB工作人员立场公告第157-3号《金融资产的市场不活跃时该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英文版:PDF 31k),阐明了FASB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在不活跃市场中的应用,并提供有关示例说明了当一项金融资产的市场不活跃时确定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时的主要考虑因素。您可点击这里查阅我们在IAS Plus网站发布的所有有关信贷危机的信息


2008年10月13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人员发布有关流动性限制的技术问答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人员发布了一份新的非权威性技术实务指引(TPA),阐述了当一项基金或其受托人对非政府主体从货币市场基金或其他短期投资工具撤回投资的能力施加限制时,其潜在的会计和审计影响。该技术实务指引涵盖资产负债表分类、披露、债务契约、期后事项及持续经营考虑事项等。您可从AICPA的网站下载该技术实务指引(英文版:PDF 29k)。


2008年10月1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建议对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进行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修订建议的征求意见稿。修订将对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的追溯重述提供两项额外豁免。该建议旨在确保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无需在过渡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过程中付出不当的成本或精力。征求意见稿建议:

  • 对于运用完全成本法核算的石油和天然气资产以及费率受到监管的经营活动,豁免追溯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对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4号——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包含租赁》(IFRIC 4)核算现有租赁合同的公司,豁免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重新评估此类合同的分类,前提是之前已根据本国的公认会计原则作出相同分类。

《针对首次采用者的额外豁免(对IFRS 1的建议修订)》征求意见稿可从IASB网站免费下载。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1月23日。请点击查阅相关的新闻稿(英文版:PDF 48k)。


2008年10月10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建议修订终止经营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IFRS 5)修订建议的征求意见稿,该建议旨在修改终止经营的定义并要求对主体之已被处置或已划归持有待售的组成部分作出额外披露。该建议是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为制定终止经营的通用定义以及有关终止经营的通用披露要求而实施的联合项目的成果。FASB现正发布修订其财务会计准则的同等建议。请点击查阅相关的新闻稿(英文版:PDF 35k)。征求意见截止期为2009年1月23日。该征求意见稿可从IASB网站免费下载。


2008年10月10日: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比较

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球办公室发布了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比较-掌中宝(英文版:PDF 378k,76页)。自本指引上一版本(2007年3月版)发布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经实质性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 3)、《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IAS 1)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 27),并于2006年11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IFRS 8)(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分部报告》(IAS 14))。虽然该等新准则和经修订的准则于2009年才生效,但是为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间的差异持续提供最佳指引,此刊物的比较表反映了该等准则的变动以及(对于IFRS 3和IAS 27)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相应变动。在本指引内,我们同时采纳了IAS 1(2007年版)的通用术语变更。虽然此刊物提供了综合的比较,但其并非旨在涵盖现存的或可能对特定实体财务报表较为重要的所有差异。我们关注的重点是实务中常见的差异。本刊物所列之差异-及其他未涵盖的差异-的重要程度会因主体经营的性质、所在的行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我们欢迎会计教育工作者和学员将此刊物用于教学目的。本刊物和许多其他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刊物的固定链接刊载本所IAS Plus 网站的刊物页面。在IAS Plus 网站的美国页面或CAS Plus 网站的IFRS 相关刊物页面亦有相关的链接。


2008年10月10日德勤有关信贷市场动荡的警示公告

德勤(美国)发布了有关与信贷市场动荡相关的潜在交易对方违约及其他会计考虑因素的财务报告警示公告。德勤财务报告警示公告08-14(英文版:PDF 70k)阐述了近期市场事件(例如雷曼兄弟申请破产、其他金融机构信贷评级恶化)可能对主体财务报表构成的影响。该警示公告着重关注以下各项:

  • 交易对方可能发生违约对主体下述衍生合同的影响:(1)在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关系中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合同,和/或(2)根据经修订的第133号公告所界定的正常购买和正常销售的例外标准核算的衍生合同。
  • 警示公告的附录A阐述了与交易对方违约(或潜在违约)相关的其他会计考虑事项。
  • 警示公告的附录B阐述了当前信贷市场动荡所引致的其他会计考虑事项。

虽然该警示公告强调了财务报表编制人和审计师应考虑的若干项目,其并不能作为综合的核对表或完整的分析。有关机构应考虑其具体的事实和环境,并持续监督有关进展以确定市场状况对其财务报表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建议咨询独立的会计师。


2008年10月10日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有关公允价值会计估计的警示公告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人员发布了名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审计公允价值会计估计所面临的挑战》的审计实务警示公告。该警示公告是在咨询IAASB公允价值审计指引专责小组之后制定,其现正考虑是否需针对当前的市场状况制定新指引或修订现有指引。该警示公告的目的旨在强调国际审计准则(ISA)与不确定市场状况下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审计特别相关的领域。您可点击这里从IFAC网站免费下载该审计实务警示公告。



  ©  阅读使用条款了解更多信息。
Deloitte (“德勤”)泛指德勤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英国法律组成的私人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德勤有限公司”) ,以及其一家或多家成员所和它们的关联机构。德勤有限公司与每一个成员所均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律实体。德勤有限公司(又称“德勤全球”)并不向客户提供服务。请参阅关于德勤以了解更多有关德勤有限公司及其成员所的详情。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Twitter 分享到LinkedIn 分享到Facebook